提高违法成本成当务之急
2007年09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近期证监会又开出今年第三批行政处罚决定书,违规行为五花八门,有披露虚假信息、虚增非经营性损益的上市公司,有不尽责职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挪用客户资金、超范围经营资产管理业务的券商,更有高管在知悉股权转让内幕消息后,利用其控制的资金账户,在信息公告前买入股票套利的......总之,违法违规手段已从先前的虚假信息、违规经营、内幕交易,不断翻新,演变为新型化、网络化、交叉化。
自从2006年的证券法、公司法及刑法修正案实施后,监管部门对严重扰乱市场,侵害投资者权益的犯罪行为频频开出罚单,可是违法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呈现“不怕罚,罚不怕”之势。
为起到巨大的震慑作用,笔者建议监管部门,一改以往对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者在处罚过程中,收益与成本之间的失衡。追究时效性,发现一件及时处罚一个,对屡禁不止的,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终身禁入,甚至倾家荡产。这对于维护股市的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有着重大意义。
(上海 张根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