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9月2日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国际商务中心数码大厦2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共持有股份433,769,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372%。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分别出席/列席了本次大会,会议由董事长俞向前先生主持。
二、 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33,769,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0%。
2、关于更换杨斌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433,769,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0%。
3、关于为深圳西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433,769,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0%。
4、关于收购“世家星城”项目部分资源的议案。
同意433,769,494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的0.0000%。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参会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以上文件备置于公司办公地点以供股东查阅。
特此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