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经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8月14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会议通知召集,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闵涛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者受托人2人,代表公司股份131,156,796股,占公司总股本255,060,000股的51.4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过大会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31,156,79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增加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申请增加公司与南瑞集团的采购产品和委托加工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新增额度见下表所示: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关联股东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数为41,497,356股, 同意41,497,356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潘斌律师和周健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