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现场会议时间:2007年9月7日(星期五)14:3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金地集团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六、出席人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7年9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议题:
1. 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地旧城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07年第25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 审议《关于同意子公司参与西安曲江南湖项目挂牌竞买的议案》(07年第17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3. 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07年第16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4. 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07年第16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5. 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07年第16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6. 审议《关于同意公司下属公司以竞买方式获得沈阳市浑南新区F5土地项目的议案》(07年第16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7. 审议《关于选举翁明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本次符合增发A股条件的说明
9.逐项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公募增发A股股票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
(2)每股面值
(3)发行数量
(4)发行对象
(5)发行方式
(6)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7)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8)募集资金用途
(9)决议有效期
(10)本次公募增发完成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
(11)增发股票的上市交易所
10.审议《关于本次公募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募增发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3.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 发行规模
(2)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3)债券期限
(4) 募集资金的用途
(5)决议的有效期
(6)发行债券的上市
(7)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八、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九、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十、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邮编:518048
十一、联系人姓名:尹芳
联系电话:0755-82039803
传真:0755-83844555
十二、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交通、住宿自理。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四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附件二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参加二○○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本次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738383 证券简称:金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383;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9、13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9.00元代表对议案9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9.01元代表议案9中子议案9.1,9.02元代表议案9中子议案9.2,依此类推。在股东对议案9、13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9、13投票表决,以股东对子议案中已投票表决的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子议案,以对议案9、13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9、13投票表决,然后对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议案9、13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