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纺织买房纠纷诉讼获立案
2007年09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唐文祺
深纺织与成都港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买房”纠纷开始进行实质程序。深纺织今天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实行了正式立案。
据了解,深纺织曾于1993年11月,与四川成都市政房屋开发公司、成都凤凰房屋开发公司,以及中国香港和盈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了成都港鹏。至2000年5月10日,深纺织将持有的成都港鹏股权转让给了四川省纺织集团。后经过各方协商同意,深纺织原对成都港鹏的出资款转化为购房款,购买了成都港鹏开发的“港鹏国际大厦”裙楼商场一至五层,合计面积共计2669.45 平方米,价值2424.66万元。
按照规定,成都港鹏应于2002年11月10日前交付上述房屋,但时值至今尚未实际交付物业。深纺织从而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予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确认其购买的上述房屋产权为原告所有;其次,希望判决成都港鹏在6个月内将房产予以交付;此外,还希望能够判决成都港鹏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603.28万元。深纺织方面称,案件目前尚未进入庭审阶段,该诉讼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无法予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