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4:焦点
  • 5:观点·评论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环球财讯
  • A8:期货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中小企业板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B8:汽车周刊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股民学校/高手博客
  • C8:专栏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3:信息披露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2007 年 9 月 5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D9版:信息披露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利润送配实施公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专题说明会的通知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电厂发电机组投产的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公司 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停牌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07年09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07-044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887,740股,其中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915,669股公司股票将遵守其特别承诺:在2008年9月8日以前,其在股票市场出售公司股票的价格将不低于每股人民币 9.13元;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9月10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要点: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流通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4股股票对价,共支付936万股股票给全体流通股股东,获得其持有的非流通股的流通权。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5年8月5日,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5年9月7日。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7年9月10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9,887,740万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17.88%、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的10.72%和公司股份总数的7.19%。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说明:公司股改时,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每股人民币12.00元(在此期间,当公司有派发红股红息、转增资本、增资扩股(包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使公司股份总数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最低价格作相应调整)。

      三、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注*:期间,公司已完成2005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4.00元)、2006年度利润分配(每10股派4.00元送1股)、公开增发1194万股普通股和2007年度中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在承诺期内的减持价格由“不低于12.00元/每股”调整为“不低于9.13元/每股”。

      四、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五、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黄山永新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黄山永新此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不存在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限售股份持有人违规担保的情形;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887,740股,其中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915,669股公司股票将遵守其特别承诺:持有的限售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价格将不低于每股人民币12.00元(在此期间,当公司有派发红股红息、转增资本、增资扩股(包括增发新股和配股)等情况使公司股份总数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上述最低价格作相应调整)。经过除权除息等,上述最低价格现调整为9.13元;

      4、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如触及其特殊承诺,公司将及时公告提示广大投资者。

      七、备查文件

      1、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