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审议。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9月4日上午9:3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8号天创科技大厦12层西侧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133,528,020股,占公司总股本283,050,000股的47.1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京付主持。经参会股东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33,528,02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陈锋军先生因工作原因决定辞去董事职务,同意增补吴宝忠先生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即2008年4月30日)之日止。
吴宝忠先生 现年55岁 大学学历 高级工程师
现任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国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北京新恒元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城建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北京中业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
二、在关联股东京能集团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5,496,75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与京能集团合作参与银川市北塔公园住宅区项目土地使用权摘牌的议案;
北塔公园住宅区项目位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东临环湖路(暂名)以西,北塔西路以北。该地块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面积1300亩;容积率以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出让年限70年。
挂牌起始价为16亿元人民币。
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在保证项目收益率不低于公司前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的情况下,与京能集团合作参与银川市北塔公园住宅区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摘牌。
三、在关联股东京能集团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5,496,750股(占参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向京能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委贷金额不超过银川市北塔公园住宅区项目合作所需资金,贷款年息为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的年利率。
本公司聘请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郑杰律师出席了此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