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公司2003年、2004年、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已于2006年4月13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本公司于2007年2月14日公布《2006年年度报告》,2007年2月2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及材料,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2007年3月5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公司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函件,要求公司补充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相关资料。
2007年1-6月,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087.31万元,其中铝型材营业收入17355.6万元,中圆集团由于环保问题,已被责令整改从而改变了经营范围,将部分经营性房屋对外出租,房屋出租营业收入25.95万元,人造革、PVC管板材营业收入-11.72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计77558.06万元,2007年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新的担保。公司累计涉诉金额为114250.50万元(本金)。上海华夏拍卖有限公司拍卖的湖南盛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124.6万股及上述股份的红股含转增股、配股,上述查封股权经拍卖,由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79.16万元买受。上海国泰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的上海沪荣物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900万股及上述股份的红股含转增股、配股,上述查封股权经拍卖,由上海策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368万元买受。过户后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占总股本9.456%,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策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占总股本7.567%,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本)14.2.13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公司目前仍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补充提交申请恢复上市的资料,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