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00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07年9月5日在乐山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名,代表股份数101,629,26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股数326,480,131股的31.1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廖政权先生主持,会议对每项议案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乐山电力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101,629,2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乐山电力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101,629,2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乐山电力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赞成101,629,2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乐山电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01,629,2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乐山电力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01,629,2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乐山电力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101,629,2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1999年实施配股时承诺项目节余未使用的募集现金1061.03万元和变更对投资“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项目资金1200万元,共计2261.03万元用于投资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兴建的金(山)-马(铺)燃气输气管线工程建设。
赞成101,629,2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谢义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