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成立郑州电缆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9月5日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郑州控股”)、郑州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公司(下称“电缆集团”)、中润合创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润合创”)签订《出资协议书》。
一、协议基本内容
根据协议书,本公司与郑州控股、电缆集团、中润合创共同出资3亿元成立郑州电缆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95亿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5%;郑州控股以原郑州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效的经营性资产、无形资产出资741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24.7%;电缆集团以无形资产出资9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3%;中润合创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0%。
本次合资事宜已经郑州市政府批准。
二、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郑州电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二路108号;公司经营宗旨: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发挥各方优势,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谋求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最大化;公司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及附件、电线电缆母料、电工专用设备及备件品,电线电缆工艺装备的制造(凭相关生产许可证)、销售;电线电缆及附件、电线电缆母料、电工专用设备及备件备品、电线电缆和电工专用设备原材料及配套机电设备、配件的进出口业务;电线电缆工程设计、电线电缆铺设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货运。
三、协议主要内容
1、目的
为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盘活国有资产,同时推进企业的深层次发展以及谋取经济利益最大化,投资各方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的安排与协调,经协商决定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出资设立郑州电缆有限公司。
2、投资比例
本公司以现金出资1.95亿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5%;郑州控股以原郑州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效的经营性资产、无形资产出资741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24.7%;电缆集团以无形资产出资9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0.3%;中润合创以现金出资3000万元,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0%。
3、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经出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协议未尽事宜,由出资人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成立合资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与郑州控股、电缆集团、中润合创共同出资成立郑州电缆有限公司,主要为公司拟利用在母料配方、辐照方面的优势进军特种线缆行业,打造公司改性高分子材料-电线电缆产业链,对公司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五、备查文件
1、《出资协议》;
2、郑州市政府的批文。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