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华塑
一处房产将被司法处置
2007年09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张良
S*ST华塑收到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通知书,法院在受理执行公司与工行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的过程中,因公司未履行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处置公司在上海市中山南一路1065号的房产,并由涉案三方协商确定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及拍卖公告范围及媒体。但至今,公司仍未明确答复法院,视为公司放弃该权利。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5条的规定,S*ST华塑在上海市中山南一路1065号的房产,法院确定委托四川省瑞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予以价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