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城
大股东所持股权遭“瓜分”
2007年09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彭友
商业城昨日获悉,控股股东沈阳商业城(集团)所持公司1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限售流通股于2007年7月30日被依法拍卖,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以6.26元/股的价格买受1100万股,深圳市菲尔普斯电子有限公司以6.26元/股的价格买受700万股,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上述行为有效。
据悉,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商业城(集团)对商业城的持股数将减至2507万股(占商业城总股本的14.07%),仍为其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持商业城限售流通股20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9%),深圳市菲尔普斯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商业城限售流通股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3%)。
而在此前,商业城(集团)因与农业银行沈阳市北站支行因借款纠纷,其所持商业城9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2%)限售流通股于2007年6月25日被依法拍卖,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以6.50元/股的价格最终竞拍成功。事实上,自2005年以来,商业城(集团)所持商业城股权已陆续经过多次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