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李少平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于2007年9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呈,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本公司董事赵林业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于2007年9月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呈,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赵林业先生同时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李少平先生、赵林业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李少平先生、赵林业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对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人组成,目前八名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规定,将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提名董事人选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6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ST源药 编号:临2007-55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追偿诉讼进展
本公司曾于2007年4月4日披露了"关于担保追偿诉讼的公告",后又于2007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担保追偿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具体详见2007年4月4日、6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2007年9月5日,本公司接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诉本公司担保追偿纠纷案的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即日自觉履行如下义务:
1、支付权利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1459万元和利息;
2、支付案件受理费84170元,申请保全费75520元,其他诉讼费650元,并负担本案执行费82392元。
逾期不履行将由法院强制执行;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将继续计算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进展
本公司曾于2007年4月20日披露了“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的公告” (具体详见2007年4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2007年9月5日,本公司接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诉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2007)金中民二初字第130号】,判决如下:
1、判令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430万元及利息88165.75元(利息已算至2007年5月20日,此后利息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算至判决生效之日);
2、判令原告对本公司的机器设备在判决第一项内容所确定的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2917万元及利息598091.88元(利息已算至2007年5月20日,此后利息按借款合同的约定算至判决生效之日);
4、判令原告对本公司提供抵押的坐落于兰溪市城郊西路23号、兰溪市新桥山背的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在判决第三项内容所确定的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5、驳回原告对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凤凰化工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6、案件受理费211380元,申请保全费5000元,合计216380元,由本公司负担。
三、委托合同纠纷诉讼
2007年9月5日,本公司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及应诉通知书,该院已受理中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2007)浦民二(商)初字第3585号】,将于2007年9月25日开庭。
对本案的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四、欠款纠纷诉讼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华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传票。
南京泛太化工医药研究所因欠款纠纷诉上海华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于2007年8月28日向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玄民二初字第808号】裁定如下:查封、冻结被告上海华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价值100万元的财产。本案将于2007年10月10日开庭。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