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司经理层报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贡金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贡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日前分别接到自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自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欠费催缴通知书、自贡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2006年1月至2007年8月产生养老保险欠费29612003.58元;工伤保险欠费1557034.55元;生育保险欠费305908.19元。控股子公司自贡金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1月至2007年8月产生养老保险欠费1746571.53元;工伤保险欠费135272.74元;生育保险欠费48846.41元。控股子公司自贡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月至2007年8月产生养老保险欠费1947799.46元;工伤保险欠费99141.12元;生育保险欠费24679.99元。
自贡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要求: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9月20日前足额缴清上述费用。2、逾期不缴纳者,从10月份起,将在《自贡日报》上公布欠费单位名单,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退出社会化发放,由单位负责,后果自负。3、市社保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缴。4、对单位负责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二、本公司截止2007年8月31日累计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4874961.10元。控股子公司自贡金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6月30日累计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192938.89元。控股子公司自贡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7年6月30日累计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331268.85元。自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欠费催缴通知书要求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接通知后及时到医保中心缴清基本医疗保险费,否则,医保中心将按市府发(2000)143号文的规定停止单位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
三、本公司截止2007年8月底累计欠缴失业保险费2621844.22元。控股子公司自贡金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止2007年8月底累计欠缴失业保险费291024.38元。自贡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必须在2007年9月15日前足额缴清所欠的失业保险费,否则将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本公司重视上述重大事项,由于目前营运资金紧张,公司将积极与有关方面协调,争取予以妥善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