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
二0 0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9月7日上午10:3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宋浩先生主持。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1人,代表股份1567033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2447500股的48.59%。其中: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数184365股。限售流通股股东4人,代表股数156519000股。符合《公司法》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1、资产置换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以3项应收款和3项工程款等账款(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天圆全审字(2007)120号] 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为124,306,527.34元)与控股股东禾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四川飞球(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天圆全审字(2007)224号] 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24,765,860.79元)进行置换。
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股数52400股参加了表决,赞成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本次资产置换关联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继续执行飞球集团委托给自贡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协议(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将从2007年9月1日开始按月向高阀公司收取托管经营费83.33万元的议案。
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股数52400股参加了表决,赞成5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上两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按规定放弃了对以上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权并在表决时予以了回避。
三、律师见证及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全兴律师事务所刘力华律师现场见证,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川禾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