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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北京六环和京沈高速公路出口附近的太玉园,是首都最大一处“小产权”楼盘,离最近的城铁车站不过一公里。新浪网站曾这样描绘这个楼盘:“将成为北京东部地区规模庞大、集别墅、公寓、住宅、步行商业中心、星级酒店为一体的欧式建筑群。到时候,将与世纪城、方庄、望京等大型综合居住区并驾齐驱。总开发面积是2000亩地。”楼盘介绍写明是“小产权”,价格很有吸引力:“2700元/平方米起价,均价3000元/平方米,最高3300元/平方米。”封面印有“镇人民政府监制”的“房屋买卖合同”标明的购房者权利也很诱人,合同第十条说的明白:“乙方购房后对房屋享有永久所有权”。销售人员的解释是,这是农民的宅基地和农民房,没有“70年批租”的期限,所以“小产权房”的产权并不小。这“小产权房”的价格和价值使得潜在购房群体即城市中低收入者受益,当地农民也相当满意。当地的老村改造过程中,农民的住宅“正房一对一调换,偏房二对一调换,村里赠送10平米,超出面积按价格600元/平米计算”。依这一新旧房兑换率,原住村民已经全部搬进新房,组成现在的张湾村一区。
如今北京城五环以内已见不到均价低于每平方米万元的大产权楼盘,对比之下,小产权房每平方米3000上下,比变了样、走了形的经济适用房更经济,当然更受购房者欢迎。据销售人员讲,下乡买小产权房的消费者大体是这么三类人:退休老人、年轻的上班族、投资户。
应该承认,“小产权房”的应运而生、横空出市,创造了一个多赢局面:农民,土地增值,也改善了居住条件,还有现金货币收入;购房者,主要是城市中的中低收入者,圆了住房梦。一种事物,往往可以有多种表达,这种多赢也可以这样表达:农民分享了城市化发展的好处,缩小了与城市居民的贫富差距;城市居民得到了城市化扩展的好处,分享了农地增值的好处,当然也分享了清新空气的好处(这是额外的附加值)。为什么会实现这种多赢局面呢?这就不能不提这个多赢局面的最关键的一个赢家,即开发商,他们深谙市场经济的核心价值规律。
相比之下,那些反对“小产权房”者,对市场经济核心规律怕是双锤擂鼓———不通。虽然他们常把有关“市场经济”的口号挂在嘴上。建设部高官就曾高调告诫“小产权房”的购买者,“小产权房得不到法律保护”,北京市国土局也有“查明违规停建停售”的禁令。还有动粗动真格的,济南连续拆除“野楼盘”,采用爆破手段,电钮一按,六层建筑轰然倒地。为什么某些公仆不顾小产权房买卖各方的利益、意愿,非要除掉小产权房而后快呢? 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小产权房”不是不符合他们的利益,就是她们己所不欲,偏要硬施于人,要大伙都去买高价房。
任志强先生大概是最懂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少数人之一,他在“当住房保障遭遇制度困境”一文中说,廉租房的建设资金并不是问题,真正的问题出在很多城市的廉租房补贴被挪用,钱没有花在该花的地方。非市场化住房大多为国家机关享用,我们称为特价房,特价房是指享受经济房待遇而不公开销售的部分住房,特价房中有一部分可能被用于贪污腐败,另部分则用于机关单位福利分房,它的数量远远超过了商品房的总供应量。比如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拥有两套住房的比例是最高的。任志强还说,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不光是“建”,还要“租”。当初,建设部提出可租可售的经济适用房,后来,出于拉动经济的目的,把“租”给取消了,由于缺乏严格的制度保障,经济适用房最后演变成了商品房。哦,原来如此,政策引导建设商品房,且只许一锤子买卖,完全是把商品房当成了融资圈钱敛财工具。可见,政策动机从一开始就是剑走偏锋,应该说,“可租可售”虽然也不能算是完全的市场化做法,但离完全市场的市场化并不算太远,而只售且只能一次性出售,则离完全竞争的市场化越来越远。
喊了几十年“缩小城乡差距”的动听口号,当真的见到了真龙,有些人反倒装起了叶公。自己享用特价房却不承认“小产权房”,一味引导大伙高价买商品房,请问这是什么逻辑?所以笔者的结论是,要想真的科学发展观,要想真的建设和谐社会,要想真的缩小城乡差距,要想真的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建设一个健康的住房市场,在政策方面,就该毫不迟疑地承认、尊重、保护小产权房。承认进而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的建设和交易,就是保护一种多赢局面,是一条可行的正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