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总之,就人才选拔制度而言,很多人觉得今不如昔。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古代的教育资源看似向每个好学者开放,并且,只要考中,人人都有机会出人头地。用学术的语言说,就是过去的科举为社会提供了很高的社会向上的流动性,而今天的教育制度不能。
或许正是基于这样的有趣疑问,自上世纪中期开始,这一问题就引起了海内外学者的持久兴趣和激烈争鸣,至今仍方兴未艾。那么,科举真的是底层读书人的阶梯吗?不妨看看在科举制度完备的明代,情形到底怎样。
明朝建立之初,由于官员选拔途径的多样,科举作用相对较弱。同时,明太祖朱元璋对科举的成效和进士的行政能力也颇存疑虑。在科举初行不久的洪武六年,就因先前所任用的进士、举人不能称职,而下令停开,直到洪武十七年方恢复。恢复后的首科虽然录取了472名进士,其中竟有150余人因受赃不职而在洪武十九年遭到处罚。可见,作为一种选官制度,科举也不见比荐举等制度优越,这一点至少已为朱元璋所确认,但他为什么在诏停科举达十一年后又下令复开呢?王朝统治秩序底定的明代中后期何以要撇开荐举和学校,而独尊科举呢?归根到底还在于,相较于历史上的察举、九品中正和同时代的荐举、学校等选官制度,科举是最便于操作的成熟制度,在维护等级社会结构上,它有其它制度无可比拟的操作性优势。
科举制度下,要想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必须首先具备符合制度要求的知识,并通过规定的考试,科举因而成为社会成员中知识阶层(士阶层)的专利。而在教育资源有限的中国明代,士资格的具备在很大程度上又受制于其对教育资源的占有量。优势阶层凭借国家所赋予的特权及其固有的雄厚经济基础充分占有教育资源;普通民户即便可以穷一家、一族之力供养个别子弟读书应考,但微小的录取率还要求他们有足够的经济能力重复参加三年一次的乡试或会试。可见,科举竞争是对教育资源的竞争开始的。教育资源的竞争不过是社会分层的折射。你是什么阶层,就决定了你有无受教机会和受教于什么样的教育机构。这样,科举在帮助享有“教育专利”的少数人垄断上层社会地位的同时,就不断地将社会中已有的阶级结构复制出来。
为消弭社会下层的均平意识,并给现有的等级秩序套上合法、神圣的外衣,封建时代中后期的统治者们越来越依赖儒家思想,强调每个社会成员出身和身份的“贵贱有等,长幼有序”,遂将阐发儒家思想的经典著作列为科举考试的全部内容,明代科举因而成为传播儒学的最有力途径。科举指挥棒下的读书本身就是不断被儒家意识形态同化的过程,对制度的维护和对秩序的遵守自然内在其中。
科举的覆盖面则代表了等级思想为人所接受的范围。明代除每科取中的200多名进士和1000多名举人之外,全国有不下50万的应考生员,甚至背后的数百万书生都是明代科举直接笼罩的对象。并且,在传统社会结构中,家族是政治与社会的基本单元,明代许多景况不好的家族集中全族力量或许只能应付个别族人科考所需的费用,即使景况稍好的普通家族最多也只能承担两三个读书应举者,其他成员则负责经营生计以供养这些肩负家族梦想的书生。这要求全社会服膺于科举制及所代表的社会秩序和政治传统。
公平、公正和客观是科举制度着力塑造的形象特征,表征着科举竞争是没有身份,没有职业区别的学识竞争。首先,明代基本取消了对应试者原始身份与职业的限制,把选拔范围扩大到真正的平民。其次,以程文优劣为录取标准,八股文这种文体在体式、结构和字数上的明确规定就是使评卷规范化和客观化,控制评卷过程中误差出现的必然结果,评判具有很强的客观性。鲁迅先生说:“一股一股地定出来,算是合于功令的格式,用这格式来‘衡文’,一眼就看得出多少轻重。”
最后,“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好学者则庶民之子为公卿,不好学者则公卿之子为庶民”、“由来白屋出公卿,眼底穷通未可凭”等等这些流传于民间的箴言,表明科举的开放性与公平性已深入人心。科举虽然促成了特定成员社会地位的变化,但却不会破坏既有的分层结构;相反,由于它将入仕之门向平民子弟敞开,不仅给下层人们以希望与信念,也激发了上层人群为垄断优势而进行知识竞争的意识。所有这些都增强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弹性与活力,维护了既有秩序。
相比之下,在刚刚过去的高考中,全国共有950万考生参加,而计划招生数几乎占到其中的六成。其实,即便落榜,还有各种渠道可供展示才能。不久前,不上大学痴迷玩游戏的四川少年彭海涛,凭借两款游戏轻松变身为亿万富翁,这也只是现代社会才有的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