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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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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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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8版:信息披露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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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07年09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特别提示

      1、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1.2%-1.6%。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及网下申购情况在上述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2、机构投资者参加网下申购需填写并提交网下申购订单。填写网下申购订单时应特别注意:订单中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3、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必须缴纳对应于其最大申购金额的20%作为申购定金。

      4、无限售条件股东在网上参加优先认购,需按要求进行申购委托。投资者进行申购委托时,仅需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即票面金额100元/张)注明申购数量,而不必注明票面利率。

      5、本次发行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考虑网下簿记建档情况最终确定。参加优先认购的投资者接受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

      重要提示

      1、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81号文核准。

      2、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170,000万元分离交易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向原股东优先配售部分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每个申购单位所需资金100元。每张中信国安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最终认购人可以同时获得发行人派发的5.63份认股权证,不足1份权证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份权证的认购数量,按所有投资者获配的权证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投资者,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3、本次发行向全体原股东全额优先配售。每位原股东可优先认购的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信国安”股份数乘以2.17元,再按100元1张转换成张数,不足1张债券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1张债券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A股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张,循环进行直至全部配完。优先配售部分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每个申购单位所需资金100元。发行人现有总股本为779,999,989股,最多可优先配售可分离债的金额为169,259.99万元(即16,925,999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总额的99.56%。(由于不足1张债券的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该数量可能有差异)。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有限”)发行前已承诺行使优先认购权,最少认购3亿元分离交易可转债;国安有限放弃认购的部分将用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

      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代码为“080839”,配售名称为“国安配债”;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部分通过网下认购的方式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

      原股东持有的“中信国安”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优先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债认购。

      4、优先配售后剩余部分分离交易可转债采取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10,000张),超过100万元(10,000张)的必须是50万元(5,000张)的整数倍。

      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必须缴纳对应于其最大申购金额的20%作为申购定金。

      5、本次发行的中信国安分离交易可转债(含债券及权证)不设持有期限制。

      6、发行人将在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及权证分别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7、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说明书摘要已经刊登在2007年9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中信国安分离交易可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  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发行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种类:分离交易可转债

      2、发行总额:170,000万元

      3、票面金额:100元/张

      4、发行数量:1,700万张

      5、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6年

      7、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8、票面利率和付息日期: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按票面金额计息,计息起始日为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日(即2007年9月14日,T日)。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1.2%-1.6%。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情况在上述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首次付息日期为发行日的次年当日(即2008年9月14日),以后每年的该日(即9月14日)为当年付息日。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发行人将于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完成付息工作。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中信国安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当年的中信国安分离交易可转债债券利息。

      9、到期日及兑付日期: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的到期日为2013年9月13日,兑付日期为到期日2013年9月13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D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