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7年8月3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2007年10月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爱莲女士、陈滨先生、赵航先生、朱训明先生、张锡康先生、梁赛南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李若山先生、徐兴尧先生、张书林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人(含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特别津贴4万/年(含税),其他董事津贴标准为10000元/年/人(含税);第三届监事会主席津贴标10000元/年(含税),其他监事津贴标准为5000元/年/人(含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07年9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前述两项议案及监事会提交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的详细情况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及2007年9月1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9月11日
附:被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爱莲:女,1958年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是全国十七大党代表、浙江省第十届党代表、第十二届党代表,并担任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曾荣获中国十大杰出女性、全国“三八”红旗手、华夏巾帼“爱心使者”、中国经营大师、全国优秀创业企业家、中国优秀女企业家、中国杰出创业女性、香港紫荆花杯杰出企业家、中国机械工业明星企业家、风云浙商、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等称号。
陈爱莲女士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8,470,75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 滨:男,1979年生,2005年9月毕业于英国赫尔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之前担任浙江万丰车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滨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爱莲之子,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 航:男,1955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站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同时担任同济大学、吉林大学、重庆交通学院等高校兼职教授。
赵航先生担任主任职务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持有本公司股份9,817,500股,赵航先生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朱训明:男,1968年生,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2001年9月至今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董事、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奥威尔轮毂有限公司董事、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汽车标准委员会车轮分标委常务理事。曾任浙江万丰奥特集团副总裁,被评为“绍兴市机械电子工业技改先进工作者”,2005年度浙江杰出青年民营企业家。
朱训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并持有本公司股份1,963,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锡康:男,1969年生,高中文化,经济师;现任任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总经理,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万丰新锐车轮有限公司董事、浙江万丰车业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车轮委员会理事长。荣获“首届新昌县十大杰出青年”、新昌县人大代表等荣誉。
张锡康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梁赛南:女, 1976年11月生,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威海万丰总经理。历任上海万丰客车公司营销中心主任,万丰集团上海工作部部长,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万丰铝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梁赛南女士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若山:男,1949年7月生,审计学博士,复旦大学教授、博士导师。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主任、复旦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金融期货研究所所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兼任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中化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浦东路桥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太平洋保险公司独立董事。
李若山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兴尧:男,1938年7月生,1963年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毕业后一直就职于一汽集团,曾任技术员、研究所所长、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等职位。现任中国汽车科技进步奖励基金委员会主任、国家S-863计划纲要建议软课题研究专家、天津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委员会委员;担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内燃机工程学会等专业学会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兼任吉林白城中一精锻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兴尧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书林:男,1940年12月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65年4月清华大学自动控制系本科毕业;现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顾问,国家发改委汽车专家组组长,兼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河北邢台红星汽车厂工程师、京津冀汽车工业联营公司处长、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规划部副处长、机械工业部汽车工业司处长、副司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张书林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07-035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8月3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07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2007年10月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盛晓方先生、杨志军先生、吕雪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侯选人。(相关人员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07年9月10日
附: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侯选人简历
盛晓方:男,1967年生,大学文化,工程师,现任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兼任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监事。历任浙江万丰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盛晓方先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志军:男,1970年生,研究生,现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法律顾问、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常务理事;之前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办主任。
杨志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吕雪莲:女,1971年生,现任万丰奥特控股集团审计部部长,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监事、威海万丰镁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之前任浙江万丰摩轮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吕雪莲女士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07-036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7年9月28日(星期五)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以上第1、第2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中;独立董事侯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出席会议人员: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
2、截止2007年9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07年9月26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7:00;
2、登记地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延坤、徐晓芳 联系电话:0575-86298339
传 真:0575-86298339 邮政编码:312500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07年9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持股东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9月26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七、特别提示:
除公司已公告的董事、监事候选人之外,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将新的董事、监事候选人提案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及被提名候选人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选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选票数的最高限额。在执行累积投票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选举的所有董事(监事),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监事)后表明其使用的投票权数。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总数超过该股东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数,则该选票无效;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投票总数不超过该股东所合法拥有的投票数,则该选票有效。候选人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但每一位当选董事(监事)的得票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半数。
八、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9月11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序号 候选人 赞成(股)
1 陈爱莲 [ ]
2 陈 滨 [ ]
3 赵 航 [ ]
4 朱训明 [ ]
5 俞 林 [ ]
6 张锡康 [ ]
7 梁赛南 [ ]
8 李若山 [ ]
9 徐兴尧 [ ]
10 张书林 [ ]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序号 候选人 赞成(股)
1 盛晓方 [ ]
2 杨志军 [ ]
2 吕雪莲 [ ]
三、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请在你的选择项后对应的框内打“√”)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085 股票简称:万丰奥威 公告编号:2007-037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就提名李若山、徐兴尧、张书林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万丰奥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万丰奥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浙江万丰奥威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一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若山,作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李若山
2007年9月10日于上海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兴尧,作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徐兴尧
2007年9月10日于长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书林,作为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张书林
2007年9月10日于北京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 李若山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本人李若山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李若山
日 期:2007年9月10日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 徐兴尧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本人徐兴尧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徐兴尧
日 期:2007年9月10日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 上市公司全称: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本人姓名: 张书林
3. 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2001年1月在国家机械工业局(原机械工业部)退休,现归国资委老干部局管理。
本人张书林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张书林
日 期:2007年9月10日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及第三届董事、监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第三届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资料,本人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同意提名陈爱莲女士、陈滨先生、赵航先生、朱训明先生、张锡康先生、梁赛南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若山先生、徐兴尧先生、张书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及 《公司章程》第97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同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人(含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特别津贴4万/年(含税),其他董事津贴标准为10000元/年/人(含税);第三届监事会主席津贴标10000元/年(含税),其他监事津贴标准为5000元/年/人(含税)。
上述津贴标准和发放办法是合理的,同意提交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兴尧 李若山 严爱娥
200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