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近日有媒体报道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有意将房地产资产注入本公司,实施整体上市;上海市国资委要整合国资委旗下的上海建工、上海城建的资产。
2.经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上海市国资委和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没有任何涉及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的计划。
一、传闻简述
1、2007年9月8日《中国经营报》刊登题为《地产业务注入上海建工也试整体上市?》的文章,并经网络多处转载。该文提及“上海建工集团有意将房地产资产注入旗下上市公司上海建工(600170),实施整体上市。”“一位接近上海国资委的人士向记者表示,甚至有动议要整合国资委旗下的上海建工、上海城建两处建筑资产。”
二、澄清声明
1、经公司书面函证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回函明确表示,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没有任何涉及本公司资产重组的计划;同时经询问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国资委答复也无任何涉及该公司资产重组的计划。
2、报道传闻提及“2007年中期业绩报告,上半年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29亿元…”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司2007年上半年度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429,633,781元(详见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
3、近日媒体报道和传闻中关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将对本公司实施资产重组或整体上市的信息是无中生有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
2、公司向控股股东的书面征询函;
3、公司控股股东的书面回函。
上海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