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丁建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7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法定人数。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公司利用自有资金短期投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快速扩张的现状,未来几年公司及控股的部分子公司改、扩建或新建项目会需要大量的资金;考虑当前国家宏观经济形势走势和陆续出台的货币供应趋紧的调整政策,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项目对未来资金的需求,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营所需资金链条的安全性,公司及控股的子公司拟利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自有资金逐步建立一定额度的战略资金储备,以确保未来项目建设资金供应链条的安全性。
为了提高该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保证该部分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活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同意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总额度为不超过同期合并公司总资产的15%,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额度内,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的部分子公司利用该部分资金进行短期投资活动。
公司该部分资金可投资于下列投资品种:中央银行票据、商业银行票据、国债(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进行国债回购)、一级市场申购新股。
该部分资金在单一投资对象上的运作期限原则上控制在3 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6 个月。
公司将建立严格的申购新股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操作流程,控制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