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9月11日上午9:00时
2、 召开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
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楼#5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振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144,064,757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55,600,000股的56.3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的议案》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44,064,757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4,064,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
表决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的议案》
总有效表决股份为144,064,757股,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4,064,7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
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曹钧、宋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ST黄海 公告编号:2007-035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9月11日下午13:00在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部分监事会成员、高管人员列席会议。其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振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坤董事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经研究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审计机构。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审计工作中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议案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设安全保卫部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议案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中,《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审计机构的议案》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公告当日发出。
特此公告。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ST黄海 编号:2007-036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二○○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9月27日上午9:00时,会期半天。
●会议召开地点: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5会议室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9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会议签到时间为上午8:00~9:00)
3、会议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青岛黄海橡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07年9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9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李沧区沧安路1号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266041
联 系 人:常永胜
联系电话:0532—84678086
传 真:0532—84678086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青岛黄海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