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五届十二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07年9月30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大会,会议审议如下事项:
1、公司自有资金1.6亿元与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法人主体共同作为发起人筹建设立金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暂定名,正式名称以国家工商总局核定的名称为准)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增补徐志远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关于增补杨青峰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议案该详见2007年7月25日《上海证券报》D14版、《中国证券报》C013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07-022号《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筹建金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公告》;上述第二至第四项议案详见2007年9月1日《上海证券报》24版、《中国证券报》B16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07-026号《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9月10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五届十三次会议,会议决议以自有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00万股股权,占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后总股本的5%,并决议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投资事项详见2007年9月12日《上海证券报》D14版、《中国证券报》C12版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临2007-030号《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认购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股份的关联交易公告》。
2007年9月12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将公司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的“以自有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00万股股权”事项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临时提案》后,审查了该《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临时提案符合《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7年9月30日下午15:00)、地点(南京市宁南大道21号B座1楼会议室)不变;
2、会议股权登记日(2007年9月21日)不变;
3、会议审议事项由四项增加为五项,增加“以自有资金12,000万元人民币认购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8,000万股股权的议案”;
4、会议登记时间不变。
会议咨询:联系人:陈浩杰;电话:025-52875628;传真:025-84201927;地址:南京市宁南大道21号B座;邮编:210012。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