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0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0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9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9月12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董事顾族昌委托张文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李昌荣因公外出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主持,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四、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五、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六、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七、会议决定2007年9月28日上午10:30时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地点:成都市衣冠庙洗面桥街16号诚友苑宾馆五楼会议室。
会议议程:
1、审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4、增补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2007年6月19日《上海证券报》)。
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7年9月2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登记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人于9月27日至28日10:30时前,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外地股东可邮寄或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联系人:高嵩
电 话:0813-2606903
传 真:0813-2606903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东碳 编号:临2007-52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7年9月12日在成都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强先生主持,并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