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2007年09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编号:2007———038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07司冻396号)和《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6)成民初字第789-2号】。
《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表明,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00万股被继续冻结(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699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0.41%),继续冻结日期从2007年9月12日至2008年3月12日。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称,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与被告成都嘉豪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告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告成都达义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继续冻结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帐户号B880311497)持有的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700万股(证券简称:“西藏药业”,证券代码600211,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及其孳息。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