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登记解除的公告
2007年09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3月,公司控股股东鄂尔多斯市亿利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7,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89%)为本公司在交通银行包头分行6000万元一年期借款提供质押担保;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7,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1%)为亿利资源在交通银行包头分行2,000万元一年期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登记日为2007年3月9日。详见2007年3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近日公司接到亿利资源书面通知,被告知已经解除了上述质押登记,质押解除日期为2007年9月12日。上述股权质押登记解除相关手续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科技 编号:2007—016
内蒙古亿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登记解除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