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性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9月14日上午9:30时在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第四层公司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77,272,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0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树坪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大会以177,272,12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2、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大会以177,272,125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与提名,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何德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王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到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简历
何德赞先生简历:
何德赞,男,38岁,学士学位。1991年7月毕业于广东工学院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2001年10月至2003年7月中山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2005年至今就读于广东工业大学建筑学专业。1991年7月至1993年10月任职于广州市机床工业总公司技术员;1993年10月至1996年12月任职于香港实力机械贸易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1997年1月至2004年9月任职于广州城启集团,先后担任销售部副经理、经理,销售中心总经理,集团总裁助理,集团副总裁,江门市城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9月至2007年5月任职于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广州项目管理中心东方项目副总经理;2007年6月任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07—021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的通知已于2007年9月4日以通知送达与电话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2007年9月14日上午股东会议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董事九名,实到七名。独立董事戴逢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李非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宋献中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李非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主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决定》;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已变更,董事会决定对属下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进行调整。
1、董事长杨树坪先生、董事何德赞先生、独立董事戴逢先生、李非先生、宋献中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选举董事长杨树坪先生为主任委员。
2、董事何德赞先生、董事杨树葵先生、独立董事戴逢先生、李非先生、宋献中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戴逢先生为主任委员。
3、董事长杨树坪先生、董事李宏坤先生、独立董事戴逢先生、李非先生、宋献中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李非先生为主任委员。
4、董事陈湘云先生、董事吴绪清先生、独立董事戴逢先生、李非先生、宋献中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宋献中先生为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