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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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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07年09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东力传动         公告编号:2007-005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以下统称“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公司一次或12个月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从专用账户中支取的资金总额达到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时,公司及上述银行应当及时通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上述银行应于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同时将有关资料抄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凭其身份有效证明随时到上述银行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5、上述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可以终止协议并注销在该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