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要闻
  • 4:证券
  • 5:金融
  • 6:环球财讯
  • 7:时事
  • 8:天下
  • 9:上市公司
  • 10:产业·公司
  • 12:信息大全
  • 13:信息大全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007 年 9 月 15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5版:信息披露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中期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等)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成长、嘉实服务 和嘉实300基金参与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等)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09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江苏琼花     公告编号:临2007-036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七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9月14日上午10: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60,995,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47.51%,公司7名董事、1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于在青先生主持。公司聘请北京市金洋律师事务所吴涵律师对大会进行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提案的审议情况

      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995,338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草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995,338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60,995,338股,占有效表决股数的100%;回避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琼花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