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截止本公告日,凡尚未到本公司开户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相关手续,尚未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以下简称“客户三方存管协议”)的合格账户(即:本公司与各存管银行实施第三方存管批量转换成功的客户),客户应在2007年11月3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上海证券账户卡以及深圳证券账户卡至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相关手续并签署“客户三方存管协议”,具体办理手续请咨询开户证券营业部。
从2007年12月1日起,本公司将有权依据相关要求对未办理上述手续的客户采取限制证券买入、限制转托管、限制撤销指定交易、限制资金证转银等限制措施。
二、对于未办理第三方存管相关手续并有待规范的不合格账户,本公司将根据监管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1、2007年10月18日起,限制证券买入、限制转托管、限制撤销指定交易、限制存取;
2、2007年10月18日起,人民币资金存取只能通过第三方存管下的银证转账进行,所有非第三方存管账户人民币资金存取、交易将受到限制。
3、2007年12月1日起,将不合格账户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安排采取“另库存放、中止交易”处理。客户欲主张已另库存放账户资产或申请启用该账户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履行法定程序后,由客户本人凭有效的法律文书分别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或深圳分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办理。
其中三年以上无交易的小额休眠账户目前已按监管要求移出柜台交易系统,中止交易,客户如需恢复交易,可在2007年11月30日前到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账户规范及激活手续。
三、请相关客户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不合格账户规范手续、签署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协议。因未按本公告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四、监管部门及各相关机构下发的以下通知与本公告内容相关,客户可登陆各相关部门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1、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07]110号文,网址:http://www.csrc.gov.cn/);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文,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3、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账户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网址:上海http://www.sse.com.cn/ 、深圳http://www.szse.cn/)。
五、有关不合格账户规范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可在我司网站(www.bocichina.com)查询,或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广元西路证券营业部:021-6448153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欧阳路证券营业部:021-65219837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银城中路证券营业部:021-68604866转8611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宣外大街证券营业部:010-63109985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安发街证券营业部:0451-84280000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牡丹江西平安街证券营业部:0453-6231724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和平南大街证券营业部:024-23223482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黄河路证券营业部:0411-84646900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南京路证券营业部:022-23319096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农业路证券营业部:0371-65706100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武珞路证券营业部:027-87275084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黄孝河路证券营业部:027-82627989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建邺路证券营业部: 025-5233981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新市街证券营业部:0571-85334925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028-86699167转8309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江北证券营业部:023-67732995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农林下路证券营业部:020-87670018-602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彩田路证券营业部: 0755-8227558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口机场路证券营业部:0898-65310040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亚新风路证券营业部:0898-88271359
特此公告。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00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