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路3号4楼6楼)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全体股东黄培钊、黄林华、深圳市福迪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吴益辉、张志新、李速亮、蔡汝存、杨勇藩承诺,自芭田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芭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56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2,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配售48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1,920万股,发行价格为10.16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7]15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芭田股份”,股票代码“002170”;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920万股股票将于2007年9月19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7年9月19日
3、股票简称:芭田股份
4、股票代码:002170
5、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4,000,000 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24,000,000 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全体股东黄培钊、黄林华、深圳市福迪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思思乐食品有限公司、吴益辉、张志新、李速亮、蔡汝存、杨勇藩承诺,自芭田生态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 1,92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 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9,400万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成立日期:2001年7月2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苑路3号4楼6楼
邮政编码:518057
公司电话:0755-26951598
公司传真:0755-26584355
所属行业:C43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董事会秘书:吴益辉
互联网网址:http://www.batian.com.cn
电子信箱:bt@batian.sina.net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多元复合肥和其他肥料(生产执照另发);化工原料的购销(不含易燃易爆物品);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有机肥料的技术开发与研究(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照深贸管登证字第2002――159号资格证书经营);道路货物运输。
主营业务:复合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包括无机复合肥、有机复合肥、控释肥等。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的股票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除受“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其对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中规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之外,需同时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黄培钊先生,黄培钊先生持有本公司3,150万股的股份,占发行前股本总额的45%,介绍如下:
黄培钊: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0301196007017537,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荔湖花苑B座11楼CD。1960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园艺系,植物营养学博士;1988年8月经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批准为“农艺师”;1998年经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为“高级农艺师”。1992年至今,黄培钊在本公司及前身历任农艺师、副经理、总裁、董事长,先后从事蔬菜、水果系列专用肥和生态复合肥开发与生产,以及全公司生产、营销、科研、开发等的全面管理。2001年被科学技术部、农业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黄培钊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深圳市第三届和第四届委员会委员。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黄培钊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裁,除了持有公司股份并参与经营外,未涉及其他对外股权投资事宜(不包括投资上市公司股票)。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21,393名,其中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2,400万股
2、发行价格:10.16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定价配售的股票为480万股,有效申购为123,88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0.3874717%,认购倍数为258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1,920万股,中签率为0.1935319896%,超额认购倍数为517倍。本次发行网下配售产生165股零股,网上定价发行无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24,384万元,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已于2007年9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华[2007]验字第91号验资报告。
5、发行费用总额:1,305.9万元,每股发行费用0.54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其中:
6、募集资金净额:23,078.10万元。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4.85元/股(按照200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发行筹资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40元/股(以公司200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07年8月30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深业中心2204、2205
联系电话:(0755)25919020
传 真: (0755)25919086
保荐代表人:宋永祎、徐涛
联 系 人: 王庆华、王广红、史丰源、董江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愿意推荐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