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意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与香港富名实业公司于2007年9月1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香港富名实业公司为尤溪县三富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富矿业”)的股东,依法持有三富矿业90%的股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香港富名实业公司依法持有的三富矿业42%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香港富名实业公司持有三富矿业48%的股权,我司持有三富矿业42%的股权。
二、意向书主要内容
1、交易标的
尤溪县三富矿业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成立于2003年6月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目前由香港富名实业公司持有90%的股份,福建省尤溪矿业有限公司持有10%。三富矿业主要从事铅、锌矿的采选及销售,拥有尤溪丁家山采矿权证(证号:3500000320077)、矿山开采场地的土地使用权、采选设备等固定资产。丁家山采矿权证有效期限截止到2012年9月,开采矿种主要为铅矿和锌矿。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2006年度尤溪县三富矿业有限公司实现主营收入8888万元,税后净利润5311.9万元,所有者权益6121.95万元。 此次公司拟收购的是香港富名实业公司依法持有的三富矿业42%的股权。
2、交易价格
(1)因交易双方仅是就上述股权收购事宜达成意向,尚未签署相关股权收购正式合同,本次股权收购的价格将以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对相应资产的评估及审计结果为基础商定;在评估及审计工作完成后,公司将依据实际交易金额情况签署正式合同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此次股权收购价款按三富矿业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及采矿权估价确定,即截止2007年8月25日,三富矿业除固定资产及采矿权证外的全部资产(含债权及或有债权)、全部债务(含或有债务)等均归原股东所有及承担。之后各方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相应权益。
(3)因本次股权收购引起的各项税费均由公司承担。
3、其他: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后,我司按受让的目标股权比例(42%)享有三富矿业自2007年8月26日至2007年12月31日的相应权益。
三、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进行的收购股权行为是基于公司对资源行业高成长性的良好预期,目的是为了优化公司资产,从中获取投资收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
该资产收购行为为非关联方交易。该收购事项尚处于洽谈意向阶段,由于收购行为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公司将对上述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给予及时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