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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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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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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2007年09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67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编号:临2007-23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于2007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年9月21日上午9时,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至15点。

      二、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规模

      2.02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3 存续期限

      2.04 票面利率

      2.05 计息规则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 转股期

      2.08 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2.09 转股价格的修正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1 转股后的股利归属

      2.12 赎回条款

      2.13 回售条款

      2.14 转股后不足1股金额的处理

      2.15 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

      2.17 担保事项

      3、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及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限的议案;

      5、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有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7、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为子公司杭州海正药用植物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临时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系统向非限售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非限售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一,情况如下:

      

      注:若对全部议案统一表决可以直接买入99元。

      (3)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海正药业”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成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3、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9月13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所有A股股东,均有权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七、其他事项

      1、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自理。

      3、公司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46号(邮编:318000)

      联系人:邓久发

      联系电话:0576-88827809

      传    真:0576-88827887

      特此公告。

      附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在表决意见栏中选择相应的表决意见,“赞成”画“Ο”;“反对”画“×”;“弃权”画“Δ”,其他符号无效。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对临时提案                 投赞成票;

      2、对临时提案                 投反对票;

      3、对临时提案                 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 □否;

      委托授权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