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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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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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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21版:信息披露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的公告(等)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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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的公告(等)
    2007年09月1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2007年9号)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1月4日生效。根据《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7年9月17日对本基金自2007年8月16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7年9月17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7年8月16日起至2007年9月17日止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i为日期,即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逐日累加)

      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份额持有人i日的份额余额/10000×基金i日的每万份净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7年9月17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7年9月17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份额持有人可赎回起始日:2007年9月19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9月1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9月19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收益支付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

      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40099;

      3、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泰君安、联合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证券、国信证券、银河证券、中信万通、平安证券、天相投资、世纪证券、申银万国、光大证券、中信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海证券、东北证券、财通证券等代销机构。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8日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代销机构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自2007年9月18日起,增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代理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中国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国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二、 办理场所

      自2007年9月18日起,投资者可到中国银行代销上述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

      三、 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中国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中国银行的规定。

      四、 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申请办理时间为上述基金法定开放日的9:30—15:00。

      五、 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按照中国银行的业务规则,与中国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月,否则为次月。

      六、 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国银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本基金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元。

      七、 扣款方式

      1、中国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 如因投资者原因造成连续3期扣款不成功,则视为投资者自动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八、 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情况。

      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中国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

      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应遵循中国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业务咨询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4858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址:http://www.hftfund.com

      2、中国银行

      电话银行:95566

      银行网址:http://www.boc.cn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