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9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07年9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有9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王朝钦先生因为工作调动,提出辞去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他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裴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裴雷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该议案须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苏毅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高汝森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苏毅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期自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苏毅民先生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朝钦先生因为工作调动,提出辞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公司同意他辞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鉴于此,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裴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王兴治先生、姜会林先生、吴鹏先生、马晓辉先生对上述变更董事、部分高管变动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籍俊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籍俊花女士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年10月9日(星期二)8: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湖北省襄樊市长虹北路67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2、《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07年9月26日下午3: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登记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六、登记时间
2007年9月28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七、登记地点
湖北省襄樊市长虹北路67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八、联系方式
电话:0710-3342132 传真:0710-3349308 邮编:441057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18日
附件一:
裴雷先生简历:男,1967年1月出生,1986年至1988年在西安工业会计专业学习,1988年至1990年在西安西北光电仪器厂财务处工作,1991年至1993年在深圳华山光电公司从事财务工作,1993年至2000年在西安爱安公司任财务部部长,2000年至2007年9月在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部长。
苏毅民先生简历:男,1971年6月出生,硕士学位。1994年9月至2000年1月,在西安西北光电仪器厂办公室从事秘书工作,后任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1月至2007年9月,历任西安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董事长助理兼战略规划部部长。
籍俊花女士简历:女,1975年10月出生,经济师,曾任职于湖北华光器材厂体改办,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现任职于本公司证券投资部。
附件二: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和过程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我们认为,裴雷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王朝钦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我们认为,上述变更行为属正常的工作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改聘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其提名方式及聘任程序合法,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另外,经我们了解,苏毅民先生和裴雷先生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现任岗位的职责要求。
独立董事:王兴治、姜会林、吴鹏、马晓辉
2007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184 证券简称:新华光 编号:临2007-28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7年9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07年9月1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有5名监事表决,实际表决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作出如下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百锋先生因为工作变动,提出辞去监事和监事会主席职务。鉴于此,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增补李建模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李建模先生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须提交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9月18日
附件:
李建模先生简历:男,1949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1968年参加工作,历任湖北江山机械厂团委书记、宣传部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1994年后历任湖北华光器材厂党委书记、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