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公司债率先获批 首期40亿望月内发行
2007年09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建军
长江电力今天公告称,公司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公司债券及第一期发行40亿元公司债券的申请,已于9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虽然不是第一家准备发行公司债的公司,但长江电力公司债却是第一个获得发审委通过的。据了解,长江电力公司债发行采取“一次核准、分期发行”的方式进行,第一期发行40亿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第二期发行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择期发行。本次发行不向公司原有股东进行配售,债券存续期限为5-10年(含当年)。
此次长江电力的公司债发行,华泰证券为保荐人,华泰证券、中信证券为发行的承销商,建设银行为担保机构。据知情人士透露,长江电力公司债有望本月内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