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经向控股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目前本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工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07 年9 月14 日、2007 年9 月17 日、2007年9 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实,目前本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情况、管理工作正常。前期披露的信息无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无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无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无对公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已经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重要变化。
2.2007年9月1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获有条件通过,目前公司正在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www.se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