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725 证券简称:*ST东方B 公告编号:2007-063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本公司股票“*ST东方A”(证券代码:000725)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7年9月14日、9月17日、9月18日)涨停,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ST东方A” (证券代码:000725)、“*ST东方B”(证券代码:200725)将于2007年9月19日停牌一小时。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本公司股票近期交易价格和成交量表现以及市场传言,本公司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发出书面文件,核查相关情况。经核实,本公司做出如下说明:
(一)本公司控股北京京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确认了以下事项:
1、不存在针对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近期持有本公司相关股份权益没有变动。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认了以下事项:
1、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公司按规定披露了业绩重大变化或者亏损事项。
本公司于2007年8月28日披露2007年1月-9月业绩预告。受惠于TFT-LCD面板市场价格回升及公司规模扩大、核心技术能力提升、成本下降等因素的影响,公司预计2007年7月1日至2007年9月30日的业绩将继续大幅度改善并盈利。2007年1月至9月,公司业绩比去年同期有大幅度的增长。
本公司2007年1月-9月财务数据尚在核算中,具体的盈利数据尚无法确定。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待相关数据确认后及时予以公告。
3、公司按规定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事项。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8日按照5.3元港币/股价格向香港证券市场配售所持冠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捷科技”)2亿股股份。本公司与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城电脑”)于2007年5月14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本公司拟向长城电脑出售所持冠捷科技2亿股股份,出售价格为5.7元港币/股,出售总交易金额为11.4亿元港币,上述股份出售事项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意见函(证监公司字[2007]70号),及本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07年5月31日)审议通过。因长城电脑购买冠捷科技股份事项尚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本公司向长城电脑出售所持冠捷科技2亿股股份事项尚未完成交割。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4、公司按规定披露了有关三方整合事项进展程度。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1日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龙腾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意向书》,各方拟以所拥有的TFT-LCD业务(包括TFT-LCD大尺寸面板及上下游的资产和现金),共同组建新的或选择目前已存在的公司为专业化公司,并成为各方之TFT-LCD业务的统一平台。因该项重组整合项目涉及资产量巨大,工作复杂,且取得政府前期审批的时间较预期要长,各方于2007年6月21日签署《关于意向书之补充意向协议》,同意延长重组项目的意向书有效期,就原先的2007年6月30日之前,修改为于2007年9月30日或之前,签署关于重组项目之最终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重组协议和关于专业化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
截止到目前,本公司尚未就重组项目签署最终法律文件,本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有关公司的信息以本公司公告内容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