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在本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周中枢先生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参与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全体董事审议并经书面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事项:
《关于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南非NABOOM铬铁矿探矿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产公司”)分别与南非MISSION POINT公司和南非VERSATEX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收购南非NABOOM铬铁矿探矿权。项目总投资额约为65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4,900万元),收购资金由矿产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贷款解决。
该项目符合本公司“渠道+资源”的战略投资方向, 是公司适度控制上游资源的实际举措之一,对加快公司在海外资源开发步伐和进一步提升铁合金业务的行业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此次项目投资仅为收购探矿权,近期处于探矿阶段,项目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对公司业务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在勘探阶段工作完成后,根据勘探结果提出进一步的工作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投资决策程序并履行持续披露义务。
铬矿为不锈钢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属我国紧缺战略资源,进口依存度达90%以上,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资源安全战略,并已根据国家商务部、发改委要求申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证明”,该项目尚需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根据南非政府政策,该类项目须获得探矿权,探矿权人有排他性申请采矿权的权利,在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获批准后交纳极少费用即可获得采矿权,无其它限制性条件。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项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