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4日,国防科工委印发了《船舶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科技发展纲要)和《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行动纲要(2006-2010年)》(以下简称:行动模式纲要),分别在我国船舶科技发展和先进造船模式方面提出了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和总体部署。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生产许可管理条例(草案)》正在征求意见中。
“科技发展纲要”旨在提高我国造船业的高端船型、海洋工程设备和船用设备的生产能力。“十一五”时期是我国船舶工业向更高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虽然在新接订单、手持订单等量化指标方面有了长足进展,但是同先进造船国家相比,技术、效率上的劣势仍然明显。随着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周期性波动、人民币汇率升值等潜在风险对产业发展的不利影响日趋增加。因此,我国船舶工业必须加快科技发展步伐,提升科技整体实力,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国际竞争力。为此纲要中列下4个目标:一是船型开发取得重大突破,主流船型综合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LNG船、豪华滚装客船等高新技术船型立足国内设计,船舶设计技术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二是掌握主要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深海半潜式平台研制取得突破,FPSO设计建造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三是船用设备国产化水平显著提高,自主产品研制取得突破,船舶主、辅机制造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四是信息集成、精度管理、敏捷造船等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为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提供科技支持。
“造船模式纲要”推动船企改进造船模式,提高生产效率。目前与日韩等国家的先进造船模式相比,我国造船业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总装化程度低,专业化配套体系不健全;生产管理粗放,尚未完全摆脱经验型、调度式的生产管理方式;基础管理薄弱,信息化程度不高。为此,纲要中提出目标:到2010年,骨干造船企业基本建成以中间产品组织生产为主要特征的总装造船模式,中间产品实现成品化、专业化生产。管理精细化和信息集成化水平明显提高,形成连续、均衡、有节拍的流水式生产。生产效率达到25工时/修正总吨,三大主流船型造船周期缩短到10个月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5%,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提高60点以上,人均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万元。中小型造船企业初步实现由传统造船模式向现代造船模式的转换,基本形成按中间产品组织设计、生产的管理模式,全行业生产效率与日、韩的差距缩小到四分之一。
另外,正在讨论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生产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则将通过许可证管理的办法,规范行业生产秩序,促进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预计后续还将出台船舶行业投资有关的管理条例,其中将规定投资建造10万吨以上船舶项目必须经行业机构(国防科工委船舶行业办公室)出具意见后报发改委批准,投资建造10万吨以下船舶项目由地方政府批准。这将遏制国内造船业出现的投资过热苗头,中船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的相对垄断地位将进一步稳固。具体到上市公司来看,生产大型船舶的中国船舶受益最多。
以上方针政策的出台和即将出台,对行业的长期发展有正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