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经公司董事会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次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止2007年9月20日,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书面征询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没有任何涉及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产生影响的信息。
四、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总公司”)今年拟单独发起上市,不借我公司实现整体上市。(详见2007年4月24日《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2007年临时公告第12号] )。
中铁总公司以资产和下属公司股权等出资,独家发起设立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中国中铁于2007年9月12日领取了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详见2007年9月18日《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股东发生变化公告》 [2007年临时公告第31号] )。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