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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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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版:产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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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版:产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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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件赔偿限额明确 最高为服务费5倍
    2007年09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电

      

      记者21日从国家邮政局获悉,快件的赔偿限额最高为服务费的5倍。

      据国家邮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标准的编写要求,首部《快递服务》标准只规定了快件的赔偿原则。

      国家邮政局在《关于发布〈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的通知》中明确了快件的赔偿限额。

      通知说,依据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服务的快件、信件类继续执行按照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它附加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的规定;包裹类按照实际损失的价值进行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它附加费用)的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