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符合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个人投资者。
二、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帐户后即可到交通银行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相关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
3、投资者应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并与其约定每期投资日期、投资金额。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交通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但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元(含5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五、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2.交通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3.投资者需指定交通银行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4.因投资者账户内资金余额不足,未能于约定扣款日进行足额扣款,则视作投资者放弃当期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扣款和申购,下期继续扣款。一旦因投资者账户内余额不足导致连续三次扣款不成功,则自动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如想继续定期定额申购,则需重新办理申请。
六、申购费率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与各基金的正常申购费率相同,如有费率优惠以相关公告为准。
七、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本公告第五条规则确定的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八、变更与终止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终止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交通银行的规定。
九、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
电话银行:95559
网上银行:www.bankcomm.com
2、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53524620;(021)33074700
公司网址:www.epf.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