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中国神华”)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8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04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34.99元/股—36.99元/股(含上限和下限)。由于网上发行时本次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人民币36.99元/股)进行申购。如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于2007年9月28日(T+3日)与未中签的网上申购款同时退还给网上申购投资者。
4、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800,000,000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630,000,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不超过1,170,000,000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65%。
5、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9,999.9万股。除机构证券账户外,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购不能撤单。机构证券账户每户的累计申购股数不能超过1,170,000,000股。
6、本次网上发行日为2007年9月25日(T日),申购时间为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申购简称为“神华申购”;申购代码为“780088”。
7、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7年9月26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并将有关情况在《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下称“《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的“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8、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
9、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网上发行,关于网下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2007年9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发行公告》(该公告也可从发行人网站www.shenhuachina.com上查阅)。
10、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年9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2007年9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规模、发行结构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800,000,000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630,000,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不超过1,170,000,000股,约占本次发行规模的65%。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在网下发行的最后一天同步进行,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以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本次网下和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并参考发行人基本面、H股股价、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7年9月27日(T+2日)在《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三)本次网上发行对象
持有上证所股票账户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发行的申购。
(四)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34.99元/股-36.99元/股(含上限和下限)。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上限(36.99元/股)进行申购。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38.51倍-40.7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42.34倍-44.7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6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800,000,000股计算)。
(五)申购时间
2007年9月25日(T日),在上证所正常交易时间内(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进行。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六)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神华申购”;申购代码为“780088”。
(七)发行地点
全国与上证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八)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7年9月26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将于2007年9月27日(T+2日)刊登的《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初步中签率低于4%且低于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最终中签率高于网下最终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90,000,000股)。
2、在网上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初步中签率,则从网上向网下回拨,直至网下最终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最终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
(九)锁定期安排
网上发行投资者获配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对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上证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依上证所《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实施办法》、《关于沪市股票上网发行资金申购的补充通知》及《关于实施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
(十一)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十二)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规模回拨前为不超过1,170,000,000股。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7年9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将1,170,000,000股“中国神华”股票输入在上证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证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付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登记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上证所和登记公司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网上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由上证所交易系统主机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000股。
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下转A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