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T大通违规担保成被告
2007年09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初一
因为两年多前的一起违规担保,已经暂停上市的S*ST大通当上了被告,该公司于9月21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
在这起诉讼案中,S*ST大通是第二被告。原告是深圳市益田房地产集团,第一被告是深圳益生堂生物企业有限公司。2005年6月30日,第一被告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5000万元。原告为该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还有包括S*ST大通在内的11名被告。S*ST大通为原告提供反担保,签订了《不可撤销反担保函》。因第一被告未归还上述借款,原告至今被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扣划款项共计4807.87万元。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是,判令第一被告偿还为其担保代偿的款项4807.87万元,其他被告对上述代偿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由于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经营困难,资产大部分已被拍卖,S*ST大通表示,此次纠纷不会再对本期、期后及公司经营产生更坏的影响,但会影响公司重组等事项。此外,此案在公司的历次自查及年度审计、董事会档案中均未涉及,系原公司个别人,在管理层及各董事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故未能及时披露。S*ST大通于2003年、2004 年期间曾发生多笔违规担保事件,被证监局立案稽查,并于2006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