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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9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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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重申从业人员不得炒股(上接封一)
    2007年09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监会重申从业人员不得炒股

      (上接封一)

      然而,近一段时间以来,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持续好转和财富效应的显现,极少数工作人员违规违法买卖股票的现象有所抬头。

      针对这一现象,证监会通知要求加强教育提醒,严格遵守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应加强对新进人员的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禁止股票买卖的规定,并把禁止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作为新进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加强文秘人员的管理,禁止文秘人员买卖股票。

      证监会通知强调,应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市场敏感信息的管理,完善涉密信息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工作人员不得向家属、亲友、同学等泄漏市场敏感信息,也不得向亲友、同学等其他人员推荐股票,坚决防范和查处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行为。

      为了建立严控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长效机制,证监会通知,各个部门、单位要将教育和检查工作纳入最近一期“每月一课”和“每季一查”活动,对从业人员加强经常性的教育提醒,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