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您的资产安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7]110号)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的有关规定,就休眠账户和不合格账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休眠账户
您可通过开户营业部查询在我公司开立的账户是否处于休眠状态。如您想恢复使用休眠账户需办理休眠账户激活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请咨询开户营业部。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休眠账户采取以下措施:
1、2007年9月21日下午闭市后,我公司对休眠账户实施另库存放、限制交易。
2、2007年10月8日起,中登公司对证券市场所有休眠A股账户在登记结算系统中作另库存放、限制交易。
3、休眠账户持有者可通过开户营业部办理休眠账户激活或注销原休眠账户并重新开立新账户的业务,办理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证券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等资料。
4、2007年9月底前,休眠账户在激活当日可恢复交易;2007年10月8日起,休眠账户于激活次日恢复交易(具体时间以中登公司的确认回复为准)。
二、不合格账户
合格账户指开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投资者身份真实,资产权属关系清晰,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实名对应,符合账户相关规定的账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账户为不合格账户,具体可分为:资料不规范、身份不对应、身份虚假、代理关系不规范等。如您持有不合格账户请尽快与开户营业部联系,并于2007年10月15日前办理账户规范手续。根据中国证监会文件精神,对不合格账户采取以下措施:
1、2007年10月16日起,我公司对不合格账户按照不规范程度逐步采取限制存取款、限制转托管、限制撤销指定交易、限制证券买入等措施。
2、2007年10月底前,我公司将不合格账户报中登公司。自2008年5月第一个交易日起,中登公司将对未按期规范的不合格账户作另库存放、中止交易处理。不合格账户在2008年7月31日前规范为合格账户的,经我公司确认并向中登公司申请,撤销账户的另库存放,恢复其交易功能。
3、2008年8月1日起,不合格账户持有人欲主张已另库存放的账户资产或申请启用该账户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凭有效的法律文书等证明文件经我公司审核同意并报当地证监局备案后,由投资者本人持书面申请资料到中登公司办理。
三、我公司将于2007年11月1日起对未开通第三方存管的账户关闭传统人民币银证转账业务。
四、监管部门及各相关机构下发的与本公告内容相关的通知,请投资者登陆有关网站查询:
1.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办发[2007]110号文,网址:www.csrc.gov.cn);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07]130号文,网址:www.chinaclear.cn);
五、账户规范工作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因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有关账户规范的详情请咨询开户营业部或致电我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001或021-962503,也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htsec.com查询。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