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5日发布公告,宣布人民银行9月15日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后,2007年凭证式(四期)国债的票面利率及提前兑取分档年利率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告,2007年9月15日(含当日)后购买的本期国债,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3年期上调至5.47%,5年期上调至6.01%。2007年9月15日(不含当日)前购买的本期国债,其持有到期票面利率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