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星”、“本公司”、“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9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议的公司重大资产置换议案:
东方银星以应收帐款、存货等资产与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股份”)所持重庆瀚港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港置地”)之99%股权进行置换。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拟置出东方银星之相关应收帐款、存货等资产2007年8月31日账面值为163,272,500.55元;拟置入东方银星之瀚港置地99%股权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公允价值为16,209.39万元,湖北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鄂信评报字[2007]第123号《重庆银星经济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重庆大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渝)大信地(2007)(估)字第093号《土地估价结果报告》。本次资产置换以置出资产帐面价值为交易价格,置换差价1,178,600.55元由银星股份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东方银星。
本次监事会审议了《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一)本次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方案切实可行;
(二)本次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所涉及的拟置换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的审计和评估,拟置换资产的交易价格为拟置换出本公司的应收帐款、存货等资产2007年8月31日的帐面价值,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三)如本次资产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彻底转型转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为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提供了很大的空间,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资产置换是本公司第一股东银星集团控股子公司银星股份与本公司进行的资产置换,因而本次资产置换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董事就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是公开、公平、合理的,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