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7,366,988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0月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9月18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大厦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非流通股的流通权,以送股方式向大厦股份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7股股票。以2006年9月2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并于2006年9月26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一)承诺情况:
1、原非流通股股东分别承诺:所持大厦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复牌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控股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还承诺:所持大厦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复牌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二)承诺履行情况:
原非流通股股东均按承诺履行。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未发生过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变化情况:
公司大股东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改中代无锡市商业实业有限公司垫付股改对价2,938,680股股票给流通股股东。2007年5月无锡市商业实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垫付的对价股份进行了偿付,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股权过户手续,偿付给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的2,938,68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需履行其“所持大厦股份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完毕复牌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的承诺。
偿付对价后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仅发生变化的):
2007年5月偿付对价后,公司原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总量及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总量均未发生变化,公司其余三家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无锡天鹏集团公司、无锡市商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无锡市商业对外贸易公司持股未发生变化,均仍为538,377股,各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65%。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大厦股份相关股东切实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
2、大厦股份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以及本次大厦股份相关股东所持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主体、条件、数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7,366,988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0月8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2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13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名称的事项,2007年9月24日江苏省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发了变更公司名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将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公司名称: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前英文名称:WUXI COMMERCIAL MANSION CORP.,LTD
变更后公司名称: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后英文名称:WUXI COMMERCIAL MANSION GRAND ORIENT CO.,LTD
二、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大厦股份”和“600327”。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6日